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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调研制度

     为促进机关调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调研课题的完成,使调研成果更好地促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股室要紧紧围绕我县机构编制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机关重点工作,提出相应的调研课题,并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二、调研课题分上报县委县政府、机关内两类。调研进行前必须制定调研提纲,调研提纲主要包括:调研目的、调研对象、调研内容、调研方法、调研时间安排、调研成果转化方式等。

三、各股室应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并为局机关日常事务的开展提供指导性的建议。

    四、各股室调研课题应纳入机关全年考核。各股室每年应至少提交1篇调研文章,由领导和各股室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对年度调研报告进行一次全面评审,由办公室根据年审结果每年编发《编办年度调研成果选编》,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成果给予表彰,推荐发表,总结交流调研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