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在呼和浩特召开第二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督导组组长支树平主持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通报下沉督导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下沉督导过程中了解到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作表态发言。
督导组副组长徐海斌及全体成员,自治区领导林少春、马学军、刘奇凡、杨伟东、张韶春及自治区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按照工作安排,6月10日下午至6月21日,第15督导组分成6个小组,分两轮对12个盟市及土右旗、开鲁县、乌兰浩特市、赛罕区等53个旗县(市、区)开展了下沉督导。督导组共走访60个乡镇、71个村、122个基层单位,与市县乡村相关负责同志、举报人、办案人、知情人及群众共419人个别谈话,召开133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1217份,暗访核查线索198条,了解涉黑涉恶案件582起,查阅资料台账15300余份。6月1日以来,督导组共受理群众举报16842件。
支树平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对中央督导组开展下沉督导工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定期了解督导组下沉督导工作情况,有关领导同志直接参与下沉督导,自治区扫黑办抽调骨干予以配合,有力促进了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总的看,内蒙古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能够承担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特别是中央督导组进驻督导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盯督导组通报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边督边改,逐步提质增效,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支树平在通报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发现的主要问题后强调,内蒙古自治区要重视解决政治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紧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紧密联系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深刻理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中提出的总体要求,完善压力传导机制,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要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做实具体工作。要着力培养务实担当精神,真正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要重视解决核查打击力度不够大的问题,加大线索排查、核查力度,尽快实现案件线索清零。加大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对重点线索抓紧侦破。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要重视解决办案质量不够高的问题,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指导,强化依法规范办案意识。提高公检法各环节的办案质量,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实效。提高整体办案质效,落实办案责任制,统筹把握各环节工作进度和绩效。要重视解决“破网打伞”不够深的问题,深入挖掘涉腐涉伞线索,强化线索摸排、落实线索移送。深入查处涉腐涉伞案件,加强深挖扩线、串并案分析。深入追责问责,以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要解决综合治理不够广的问题,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查摆问题、解剖原因、追责问责、汲取教训、反思整改。大力开展专项治乱行动,建立治乱长效工作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重点解决政法队伍和组织领导不够强的问题,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政法委和扫黑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制轨道上稳、准、狠地推进。要关心关爱政法队伍,支持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帮助解决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李纪恒表示,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深刻全面,为我们更好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一定坚决整改、立行立改,改到位、改彻底。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查找不足,持续强化斗争精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在问题整改上再加力,结合整改第一次通报对接会反馈问题,抓紧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以整改成效提升斗争质效。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重点案件和重要线索,一条一条深挖细查,一件一件盯住不放,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打深打透。要在斗争措施上再强化,采取多种手段加大案件和线索核查处置力度,对涉及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的重点案件,坚决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综合运用提级调查、异地交叉办案等方式深挖细查、一查到底。要在责任链条上再压实,不断传导责任压力,加大约谈问责力度,持续保持“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高压态势。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及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更加稳、准、狠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