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合力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室务会上专题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工作时限,不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法治思想教育。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定期组织相关学习。通过为全体党员干部订阅《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权威读本、观看学习强国平台网络课程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员干部工作日常。
三是持续推动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通过将《条例》及配套法规纳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培训班次开展培训解读,进一步加强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条例》的行动自觉。同时,与审计机关配合,继续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形成监督合力。8月份对元宝山区2021年至2022年期间的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执行党政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情况等方面工作,开展了机构编制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元宝山区立即进行整改。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举办机构编制培训班解读、多渠道宣传引导、规范管理等措施推动《管理办法》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提高了广大干部遵守事业单位管理的各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部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程序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各项改革方案、年度预算、干部年度考核、机关人事任免、集中购买办公用品等事项全部经室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一是坚持空编进人总原则,对各类用编均实行核编单管理,提高系统数据的实时性。二是严格按权限按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截至10月25日,审核平向用编128名,办理调动和新进人员列编700多名,办理出编1000多名。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系统布置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新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规范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台账信息。四是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证年度检验,维护人员信息10000多条,完善了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级别、政法机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职级、细化后的公立医院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细化后的园区管理机构类别、细化后的编外人员等新增统计指标。
(二)扎实开展“两优”专项行动。一是理顺职权,梳理清单。与28个党群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明确权责清单事项及内部管理事项范畴。市直党群部门梳理职权事项共66项,下放11项;保留职权事项中,减少工作环节29个,压缩比例16%;减少报送材料69件,压缩比例28%;减少工作时限446天,压缩比例51%。二是聚焦重点,优化职责。组织各部门从实际运行出发,全面梳理职能职责,确保部门规范履职、全面履责,不越界越权擅自增加职能。为推动人社部门更好推进赤峰市人才引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等工作,针对城乡规划领域执法职责运行不畅的问题,分别对市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部门职责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是市县同步,全面落实。在做好市直党政部门“两优”专项行动的同时,指导旗县区将“两优”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市直按相同时间节点、相同工作要求全面推开行动,并多次对旗县区进行工作进展调度,发现不足及时督导,多次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问效,确保市直下放权限接得住、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