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委编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室务会上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组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 点,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和工作时限,不定期听取汇报,协调 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教育。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关于 守法用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 思想,定期组织专题学习。通过为全体党员干部订阅《习近平法 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权威读本、观看学习强国平台网络课程 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抓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员干部工作日常。
三是持续推动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 任制,制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制清单,积 极与组织部门、党校沟通,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 容。加强融媒体普法,通过门户网站、玉龙先锋微信公众号等方 式专题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事业单 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蒙古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管理办法》修订以后,邀请自治区党委编办专家,就《管理办法》 的新增内容和变更内容对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骨干进 行专题培训。市县两级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转发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广泛宣传,扩大机关事业单位的知晓范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对《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强化全市公职 干部“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提高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促使《管理办法》精神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法 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部门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程序 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各项改 革方案、年度预算、干部年度考核、机关人事任免、集中购买办 公用品等事项全部经室务会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重要制度、 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制度,截至目前,共审查报备20份以编委名义印发的文件。
二、 厘清职责边界,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持续深化和巩固苏木乡镇(街道)改革,指导监督旗 县区落实自治区赋权苏木乡镇(街道)99项权力事项的划转承 接工作。按照苏木乡镇(街道)改革有关要求,各旗县区对照自 治区政府赋权99项事项清单,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放得下、 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分别制定了苏木乡镇和街道 承接赋权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职责准入制度, 厘清了各旗县区直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为巩固苏 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市委编办于4月份对各旗县区进 行书面调研。在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旗县区立即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了《苏木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公示参考模板》, 提出了苏木乡镇(街道)规范牌匾悬挂的工作建议。梳理汇总存在 整改困难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反馈到自治区党委编办,为全区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厘清职责关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厘清不同层级、部门之间的职 责边界,防止层层转嫁的情况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 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及深化基层管理体制 改革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我市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针 对各旗县区已编制的《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中出现的不平衡、 不规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自治区党委编办的指导下,研究 编制《旗县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我市主要负责对“城乡管理领域”进行研究编制。“城 乡管理领域”是各地反映强烈、发生频次高、容易出现职责不清、 推诿扯皮的重点领域,市委编办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 见建议。同时,与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协作,广泛征求意见,全面 梳理、逐项细化进行论证,科学确定主要责任和配合责任,确保 共同承担事项表述规范、职责明晰、法律依据明确。2022年, 市委编办会同旗县区委编办联合攻关,注重为基层减负,在不给 基层额外增加工作负担的前提下,如期完成清单初稿编制工作, 并向市直各相关部门、旗县区相关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清单初稿进行完善,并对清单的合法性、依据的准确性等进行严格审核,进一步厘清县级部门与苏木乡镇 (街道)之间职责关系,切实分清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做到权责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