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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部署,赤峰市松山区委编办聚焦关键重点,持续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助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精干高效优化机构,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一是以搭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原有松山区区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村建、交通、林业等站所和资源,设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破解基层多头执法的难题。二是充实基层执法编制,强化资源保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向乡镇执法局划转事业编制140余名,使执法队伍与执法任务相匹配。三是依据自治区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并编制了基层执法权责清单,共纳入执法事项80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制定执法配套制度,强化改革保障措施。一是明确执法原则、执法保障、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协作机制等,为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印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明确职责、固化任务、核定编制、确定职数,使新机构能够尽快按照新的职责、新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需要公开的内容,确保事前公开、事中监管、事后公示,及时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由松山区财政拨款采购了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站,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进行法制审核。  

  三、打造执法队伍,提升改革效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承接下放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环节。松山区委编办协调区司法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脱产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松山区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就《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实操等内容进行授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打造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部门协商配合,及时解决改革问题。一是松山区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事项下放、乡镇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执法监管、业务指导培训等职责,积极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行使所涉的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工作,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 (供稿人胡   德  盛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