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松山区委编办围绕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层级、部门壁垒,不断把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整合执法职责,统一执法主体。区委编办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改革要求,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原则,整合执法职能,聚合执法力量。一是全面整合分散在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等5个部门13个股室(队),10个领域的执法权限和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职责。二是组建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协助、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协作配合责任,形成机构设置合理、执法权力集中、运行机制科学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主体模式,从机构的顶层设置上做到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两减少、一杜绝”:减少多头执法、减少多层执法、杜绝一事多罚。
二、优化资源配置,下移执法重心。一是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按管辖区域设置3个行政执法中队,整合12315、12331举报投诉平台,对群众关心的冷链食品、农牧产品质量和公众消费安全等高风险环节的监管更加有效,处置相关突发事件也更为迅速。二是在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依托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锁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促进执法力量下沉,确保执法人员编制主要用于执法一线。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实效。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覆盖。二是创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机制,突破传统的部门“物理”整合思维定势,有效“化学”融合原工商部门的综合监管、执法办案优势,原质监、食药监的专业技能、技术支撑优势,原物价执法的经济市场监管优势。三是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区农牧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确保改革发挥实效、落到实处。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主办查处涉及食品药品、工业品产品质量、广告、计量、物价等领域案件6件,联合局业务股室、基层所查办各类案件4件,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312件,举报1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