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翁牛特旗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开展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工作,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做到了涉改事业单位法人应注销单位数年底全面“清零”。
全面摸排,夯实基础。按照“应撤尽撤”的要求,主动摸排。掌握工作底数。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摸排出75家涉改的事业单位,逐一核对登记信息明细,建立注销任务清单,与相关主管部门点对点沟通对接,逐一指导明确注销工作方案,制订申请材料模板。
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举办单位(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二是简化注销程序。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精神,制定涉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操作指引,适当简化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上报资料。三是分批稳妥推进。按照与事业单位改革要求衔接,先注销后设立、先易后难的原则,分两批推进,确保条件成熟的单位及时注销登记。
建章立制,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涉改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协商机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往前一步”的精神,自行协商确定注销登记责任分工;协商不一致的,由旗委编办研究指定注销登记责任主体。二是制定配套措施。注销工作进展每周进行汇总,与机构编制管理联动,限期未完成注销登记的,暂缓办理有关举办单位(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同时,明确3个月的注销登记申请时限,切实防止产生一个责任主体所属的事业单位应注销的未注销、新成立的单位已设立的矛盾。 (撰稿:王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