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场地和硬件。认真落实自治区《实施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向党员群众开放的共享空间和提供综合服务的支撑平台建设。遵循因地制宜、交通便利、方便办事的原则,尽可能利用或改造现有的办公场所。开辟业务办理、排队等候等区域,推进基层审批服务现代化建设,配齐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需求的服务设施和办公设备。做到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四化”:即区域布局合理化、功能设置规范化、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信息化。
二、规范清单和流程。一是根据自治区赋予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充分考虑承接能力等实际,先行下放乡镇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9项;街道下放权力6项,提升“菜单式”放权精准化水平。制定了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四办”清单45项,对涉及综合服务(财补)、卫生健康、民政服务、劳动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现清单化、条目式管理,更好界定便民服务范围。二是持续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办事指南,精简证明材料,压缩审批时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供证明材料、规范性文书表格。三是方便党群办事,按照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10个小项逐一绘制审批服务图板,并上墙公示,做到一目了然、一看就会。
三、规范运行和制度。积极引导各乡镇和街道健全完善工作服务制度,重点包括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投诉举报等制度,工作人员照片、职责、手机号码上墙公示。
四、规范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强化涉及部门和乡镇街道规矩意识,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等,以“铁”的纪律为推进工作提供保障。对推诿扯皮、执行纪律不严等贯彻落实不力、延误改革的情形,坚决督查通报,确保为党群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