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在开展事业单位调整规范过程中,把赤峰市编办的《审核意见》作为硬任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一是按《审核意见》,撤销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机构21个,其中包括:人民防空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1个自设科级事业机构。
二是将9个自设科级事业机构将为股级,其中包括《审核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慈善总会”、“法学会”更名并降级、文联3个。
三是按《审核意见》要求,整合职能职责相近的事业机构61个。
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规定。调整规范后,阿旗事业机构由465个调整规范为317个,减少148个。从此阿旗再无超权限设立科级事业机构和超限额核定科级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