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乡镇苏木站所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时 间: 2016-06-13        来 源: 敖汉旗编办

    

  乡镇苏木办事处是政府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最接近于群众,对于能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就目前全区乡镇苏木站所管理模式来说,存在许多弊端,乡镇苏木站所实行垂直管理的较多,造成条块分割,使垂管部门与乡镇苏木政府职责不清,不能充分履行站所职能,削弱乡镇一级政府的执法执纪和服务群众的公信力。现就赤峰市敖汉旗乡镇苏木机构改革的实践,对乡镇站所职能问题,进行了一些调研,谈一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当前乡镇机构设置现状 

  在乡镇苏木办事处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乡镇苏木党委政府所属;二类是驻乡镇苏木旗直机关垂直管理。 

  (一)乡镇所属机构 

  1、乡镇所属行政机构。各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2、乡镇苏木所属事业单位有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政所。 

  (二)驻乡镇垂直管理机构 

  1、驻乡镇垂直管理行政站所有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2、驻乡镇垂直管理事业单位有动物卫生监督站、林业工作站、国土资源所、广播电视站、合管办。 

  二、驻乡镇垂管单位的弊端 

  垂直管理的有利之处就是通过对人事、财务的控制,使下级部门摆脱地方政府的干预,有效避免了地方政府的干扰,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但是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苏木党委无法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乡镇苏木政府不能充分履行职能。根据党章规定,各乡镇苏木党委应该领导本行政区域全面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苏木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事实上,由于有些站所是垂直管理,严重削弱了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严重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导致多头领导,难于协调,工作不力。 

  (二)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近年来,加强党的领导不断被提升到一个新高度,特别是在一些重大事故的处理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际中,垂直管理站所的管理职权在主管部门部门,像社会治安、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疫病防治、合作医疗、造林防火、广播电视、教育卫生等工作的职权在上级主管部门,但相应的职责却由乡镇苏木办事处承担,检查考核的对象是乡镇苏木办事处。乡镇由原来的对现垂管站所直接领导管理变为现在的联系沟通,造成管人与管事相脱节、权力与责任不对等,削弱了乡镇履行职能的权力,导致乡镇苏木办事处权力小、责任大。 

  (三)人员管理不规范。驻乡镇苏木垂管站所在乡镇苏木办公,工作岗位在乡镇苏木,服务对象为乡镇苏木人民群众,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却无权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调整,并且上级主管部门经常违规借调驻乡镇苏木站所工作人员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调动过于随意,不但出现混编混岗情况,更造成垂管站所在岗人员严重不足,不能保证核定的工作人数,驻乡镇苏木站所形同虚设,乡镇苏木办事处党委政府无力调度相关站所工作人员。 

  三、理顺乡镇苏木党委政府与驻乡镇苏木垂管站所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发挥乡镇苏木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苏木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管,经济管理、社会事务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垂直站所下划,理顺关系后,可以充分发挥各乡镇苏木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能够凝聚全部力量,更好地领导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各乡镇苏木办事处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实现乡镇苏木政府权力与责任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乡镇苏木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在乡镇苏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将原垂直管理站所的管理职权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改为双重管理后,可以改变管理权在旗直主管部门,而相应的责任却由乡镇苏木办事处承担、检查考核的对象是乡镇苏木办事处的现状。给予乡镇苏木对现垂管站所领导管理权,将现在的联系沟通关系变为管理关系,可以实现管人与管事、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加强乡镇政府履行职能的权力,更好地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实现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给予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对原垂管单位的人事管理权后,乡镇苏木办事处党委政府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人员的即时情况,实现即时管理。遇到突发情况、紧急情况等可以更高效地采取应对措施。还可以避免主管部门违规借调驻乡镇苏木站所工作人员到主管单位工作,能够实现人员管理的直接化、规范化。 

  四、理顺驻乡镇垂直管理站所的建议 

  为切实加强驻乡镇垂直管理站所的管理,增强乡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力,理顺乡镇党委政府与上级主管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与驻乡镇垂直管理站所的关系,进一步明晰职责,实现权责一致,做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促进乡镇垂直管理站履行职责,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所有原垂直管理站所的党组织统一归乡镇苏木办事处,由乡镇苏木办事处党委统一领导,个人党组织关系全部迁入所在乡镇苏木办事处党委管理。 

  (二)原垂直管理站所改由乡镇苏木和旗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人事由乡镇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站所负责人的任免,由乡镇苏木提出拟任人选,商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人员调动,无论是顺向、逆向,均由乡镇苏木提出申请,编制部门出具空编准用,人社部门负责调动,严禁随意调人。人员经费由旗财政直接拨付至乡镇苏木办事处。 

  (三)驻乡镇苏木办事处垂管站所只调整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管理方式和部分经费拨付方式,现有的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不做变动。 

  将垂直管理机构划归乡镇苏木办事处政府管理,必然会涉及到岗位的调整和变动,很多在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很多年的职工很可能会回到所在乡镇的站所工作,这将会是推进站所下划改革的最大阻力之一,但是从长远来看,从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讲,暂时的“阵痛”换来的是地方政权的稳固和便民服务水平的提升,还是有必要进行尝试的。 (敖汉旗编办  高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