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的单位,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2.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声明。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填写说明: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丢失的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单位名称:封面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单位的第一名称(全称),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填写单位的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全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括起。
(三)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四)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的日期。
(五)现存证书情况:如实填写尚未遗失的证书数量。
(六)申请补领原因:如实填写证书丢失的时间、情形、主要责任人和查找的情形。
(七)法定代表人意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情况属实、申请补领”意见并签字,注明日期。
(八)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对申请人填写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