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听取了我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等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围绕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职能调整、涉改人员转隶、科级班子配备、实名制系统更新、法人登记管理、党组织设置调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根据自治区、市里统一部署和市委编委批复的《元宝山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区委强化思想引领、政策把握和工作统筹,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高质量推进,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一是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直机关工委对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结合“三定”规定,明确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规范了32个科级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事项,单独设置党支部17个,撤销1个。二是机构设置精简到位。通过撤并规模过小、功能单一、分散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助事业单位,归类设置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全区事业单位216个减少到155个,精简比例28%;涉改事业单位142个减少到82个,精简比例42%;设置科级事业单位31个,比改革前减少4个,精简11%。三是编制结构更加合理。围绕科技、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增加编制50多名。考虑职能职责调整、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布局,补齐便民服务、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单位结构短板,编制资源结构更加合理,配置使用更加科学。
督查组一行深入农牧局、防灾救灾中心、平庄镇、美丽河镇、平庄东城街道等地,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区事业单位改革、镇乡街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任务落实情况,并就“三定”规定制定、深化便民服务、完善综合执法机制、规范机构名称和牌匾等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督查组还就“我为群众办实事”展开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