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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委编办抓三化、促整改 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立足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元宝山区委编办把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作为机构编制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在推进编制法定化、程序规范化、监督常态化上下功夫,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深学笃行,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针对政策法规掌握不够精准、知晓范围不广的问题,通过召开编委会、室务会等形式,把抓“关键少数”和全员业务培训有机结合,采取专题辅导、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编委会成员和编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配套法规制度,增强法治观念和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同时,结合机构改革,系统梳理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单行本,组织各部门和镇乡街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细化流程,严格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针对核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实名制系统维护不及时等问题,从严格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评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程序入手,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优化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建立信息维护机制,随时依据各单位机构设置、编制调整、职务变动、人员录用及调动等事项,对实名制信息系统动态调整、更新补充,确保数据信息实现“四清两对应”。强化网络数据安全,明确日常管理、更新维护、操作查询等权限,做到机构编制涉密信息不外泄,确保实名制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标本兼治,落实机构编制常态化监管。针对历史遗留的编外用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与组织、人社等部门沟通,梳理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以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和开发区以案促改为契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以日常监督、群众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问题不放,确保整改不反弹。同时,适时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重点掌握各部门职能配备、机制运行、人员整合及“三定”规定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

(拟稿人:许慧萍    审核人:孙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