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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委编办“四措并举” 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有关机构编制规定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元宝山区委编办四措并举,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为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持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提供依据和保障。

一是抓好方案拟定,确保核查步骤“严谨有序”。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会议精神,熟悉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业务知识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赤峰市元宝山区开展第二次全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全口径核查工作要求,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全区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作为本次核查对象,通过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指标解释,按照单位自查、群众监督、数据比对、实地核实、数据更新等五个环节推进,确保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核查内容,确保核查事项“不重不漏”。本次核查工作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基础,突出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数据等重点,将“三定”规定、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批复等文件资料、实名制系统中机构编制和人员相关数据以及实际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实有人员情况等多项内容纳入核查范围,详细列明各项内容口径与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核查工作“提质增效”。核查工作启动后,区委编办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同联动,制定数据比对工作方案,明确比对方式、结果运用、安全防护等要求,就机构编制统计与实名制数据与干部配备情况、工资统发、财政预决算、人事及参保信息等进行数据比对。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对接,查找原因,确保核查工作有序、稳妥推进。

四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核查质量“过关过硬”。“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核查工作质量。区委编办加强对全区核查工作监督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核查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认真审核把关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信息填报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序推动核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准确、规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