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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松山区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力量下沉一线

    赤峰市松山区积极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推进基层增能减负。 

    一、做好职责调整,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自治区改革精神,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权梳理后划转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二是重新修订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定”规定,由过去的片区执法变为城市街道区域执法,将过去3个执法大队增加至8个,负责各街道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及时、准确地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遏止在萌芽状态,打通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 

    二、做好资源下沉,强化履职支撑。一是推动人员编制资源下沉,区城管执法大队下沉街道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0%,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等执法机构在街道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实现城市管理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在人事管理上实行“局属街用”,考核上实行“局辅街主”机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统筹调剂下沉执法人员,解决执法人员后顾之忧,保障了执法专业性和人员稳定性。 

    三、做好重心转移,确保运转顺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重心由“城市管理”转到“统筹协调”上,与公安、司法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业务主管作用,加强监督指导、专业执法、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委编办 (审核领导:胡德  撰稿人:盛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