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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赤峰市编办)为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工作序列。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赤峰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赤峰市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定赤峰市直属机关和旗县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赤峰市直属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旗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管理市直属机关各工作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旗县区之间的事权及职责划分。
4、研究拟定市级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旗县区、苏木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位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5、统一承办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设立、撤并、更名、挂牌和机构级别、规格确定等事宜;承办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调整变动事宜;负责审批全市各级机关科级(含副科级)机构及相当级别事业单位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和规格确定工作。
6、负责管理和审核赤峰市直各部门、各旗县区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的正副处级、正副科级领导职数。
7、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交组织实施;审批市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五定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9、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年度统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网站资格审核和挂标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赤峰市编办机关编制总数18名(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内设6个科级机构(综合科、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科)。实有人员18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2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0.6%,增加主要是由于工资福利费用增长。
支出预算2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0.6%,增加主要是由于由于工资福利费用增长。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万元,占比 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占比85.6%;项目支出43万元,占比1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费用增长。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万元,比上年预算无变化。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0.6 %。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2 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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