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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委编办多措并举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喀喇沁旗委编办多措并举加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力度,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严格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工作,并组织档案整理人员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定期到旗档案馆学习先进的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做法,严格按照档案馆的管理要求将事业单位档案装订入档,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质量。严格按照流程对事业单位报送的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凡是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入档,并要限期补齐,确保了档案材料规范完整. 

  二是细化分类,精细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的建档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对每年归档材料按照单位逐一进行审查和分类,将每个单位档案按照设立、变更、注销等详细分类整理及时归档,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单位新建制,重新排列档案顺序;定期梳理事业单位档案,对不规范、不完整的档案材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分类、编目和排列,并通知事业单位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每个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全部达到“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编号统一、存档规范”的归档要求;对已撤销或合并的事业单位法人档案单独分类保存,切实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了档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是建立制度,发挥效能。建立查阅制度,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和完善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档案归档、保管、借阅等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法人档案内部使用、查阅、借阅的要求、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凡外来人员查阅相关档案材料的,要求查阅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证明,并填写《档案查阅登记簿》后方可查阅;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与日常登记管理、法人年报等工作联动管理,通过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监管工作,对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登记变更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在抓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注重档案的开发利用,努力变“死档案”为“活信息”。(撰稿人:梁淑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