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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区委编办“四举措”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为切实发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元宝山区委编办“四举措”加强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维护更新工作,确保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平台各项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时间节点。区委编办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全力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工作。于七月下旬开始,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17项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进行维护更新。目前,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是细化标准解释,严格数据审核。针对系统中存在人员入党时间、所在机构类别、职务名称、现聘任职称信息未更新或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区委编办从规范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填报口径入手,要求各单位重新填报、认真校核,逐条核查比对录入信息,确保系统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坚持查改结合,规范数据录入。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对有出入的信息及时更改、完善,核减单位亡故人员,为退休人员在实名制系统办理退休手续,修正身份证号码、民族信息、入党时间,修改专业技术人员现聘用职称。为防止因文件递交延迟而导致信息更新缓慢的情况发生,区委编办要求各单位有退休、辞职辞退、死亡等人员变化要按时报送,实现机构编制数据及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结合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实名制数据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数据及时更新,管理规范。通过此次调整规范,基本实现了“四清两对应”,即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