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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放管服”改革与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赤峰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通过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推动机制、科学系统地组织实施,圆满实现了规划目标,诸多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人专班强力推进。市本级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工作;抽调人员专人专班组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营商办),由政府秘书长任主任,具体协调督导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旗县区均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专人专班的办公机构,市县两级建立紧密的协调联络机制,确保工作得到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全市一盘棋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引领,构建“1+N”的方案体系。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区内先进、国内领先”的标准,赤峰市制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企业便利化登记、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规范便民服务事项等10个方面重点工作,确定了35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部门和目标要求,设定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市营商办高标准、严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协调指导牵头部门高质量打造并出台了细化落实《实施意见》的22个“子方案”,形成了“I+N”的综合配套方案体系,为“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是强化考核问责,确保改革举措真正落实。制定专项督查办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两个责任”督导范畴,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营商办、两办督查室全年共向有关部门和旗县区下达整改通知书33份、督办函15份,有效督促工作整体落实。2018年10月,赤峰市纪委监委组织联合督查组,选取与企业和群众关联度较高的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为期15天的进驻式督查,梳理出相关问题52个,对存在履责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问责,极大提高了督查督办的力度。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发布相关部门工作动态,提供文件查阅、政策解读、工作指南、投诉举报等项目,扩大企业和群众认知度,为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截至目前,已上载各类宣传信息100余篇;各部门在积极落实改革的同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利用各类平台开展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2018年11月,赤峰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了3场新闻发布会,就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发布,相关部门就本行业部门推出的利企便民新举措进行了解读,并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进行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也向公众做出了庄严的承诺。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是高质量完成“八张清单”梳理确认工作。按照自治区权责清单“三级五同”的建设要求,赤峰市统筹规划“八张清单”的建设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市本级由法制办、营商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聘请的律师组成14人的专业化清单审核团队和流程优化团队,经过近5个月集中工作,全面完成“八张清单”的梳理确认,并进一步取消市本级行政权力890项、下放201项,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实现“四减一透明”奠定了基础。因为专业化运作并充分做好人力物力保障,该市八张清单的梳理确认规划较为系统、要素设计比较全面、执法流程更加符合实际,确保了清单的内容和质量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二是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目标。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赤峰市全面实施了涉企证照事项“32证合一”改革和“审核合一”“容缺受理”的登记制度,实现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受理、审查、核准一人通办、快速办结;将公章刻制纳入“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由政府买单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方面151项行政许可事项中的123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达到81%。目前,企业开办工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达到了全区最优;商业银行端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开立业务全部流程1小时完成,人民银行核准业务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比优化前压缩了2个工作日。 

  三是投资项目审批更加高效化。发改委将分散在各科室的行政权力事项集中整合,专门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并全员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和“一枚公章管审批”。审批办公室通过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和赤峰市四级政务服务平台双网开展审批工作,做到同一项目同步办理,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共享,全流程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监督。 

  四是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全面压缩。将涉及水、电、气、热、通信等报装受理业务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实施“一窗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办理”,极大提高了报装效率;出台了《赤峰市建设工程项目“多图联审”工作实施方案》《赤峰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赤峰高新区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赤峰高新区政务服务“代办帮办跑办协办限时办”服务实施办法》等具体措施,目前,优化工程建设审批的系列方案全面落地,正在显现叠加效应,切实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减轻了企业负担,加快了项目落地建设。 

  五是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快捷服务。为打造快捷的不动产登记,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的问题,赤峰市组织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市本级于2018年8月20日全面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经过科学设置服务窗口、整合业务流程,办事群众由多口跑动、多次排队变为只排一次队;由向三个部门递交三套材料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一套材料,申报材料减少30%;首次登记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预告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目前正深度融合审批程序并在旗县区全面推开,并同步开展证书邮寄业务,努力促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 

  六是企业运行成本大幅度降低。信贷方面,多数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时间缩短至5-7天,信贷产品利率已降至年息7%左右;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实施无还本续贷、重组或展期,全市年内办理732笔,涉及金额6.20亿元;用电方面,积极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同时推行了小微企业办电“三个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赤峰地区一般工商业用户受益4900多万元;税收方面,认真落实国家一系列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免税费36.12亿元;货运和物流方面,按照“三检合一”要求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整合后安检项目保留63项、综检项目只保留6项,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一次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减少了重复收费,减轻了企业物流成本和货运经营者负担。 

  七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强力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市本级部门进驻率100%、事项进驻率达到92%,旗县区部门进驻率93%、事项进驻率达到75%;以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技术保障推动政务服务四级一体化进程,12个旗县区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多数旗县完成乡镇街道全覆盖,电子政务外网“自治区—市—旗县区—乡镇”四级互联互通即将全面完成;旗县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部联接政务外网,村级便民服务站(室)采用VPN形式与政务外网连接,为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奠定了良好基础;各部门服务窗口开发应用了网上大厅、手机APP、快捷支付等一系列多样化服务终端,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供稿人:马国明  杨辉坡)